点,在古代叫做“侧”,因为楷书中的点不同于篆书中的圆点和隶书中的方点,关于书写点的方法,更有古人言:“作点向左,以中指斜顿向右,以大指齐顿,以中指挫锋,须按笔收锋在内,审其势而侧之。”方点,行笔中锋,有顿有挫,求劲。圆点,圆而转之,显柔,稍呈长条形,忌如篆点。点是“字之眉目”,故须点与点,点与其它笔划相 呼应。单点通常不露锋,几点组合时,互相呼应, 至少有一点要露锋。
(责任编辑:王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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