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代吾衍《论写篆》云:“(小篆)脚不过三,有无可奈何者,当以正脚为主,余略收短,如旛脚可也。”
此论参差之法。垂脚多者,须以一个为主,其余稍敛,又须有参差变化。如“涓”、“攸”、“感”等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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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原文章信息:标题:篆书结体_参差法_书法教学,作者:翔子,来源:全息网,来源地址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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